鉴于马术在我国尚是一项新兴而且风险较大的运动,为最大可能保障骑乘马匹者、他人和马匹的安全,马术项目的经营者有必要对该运动的风险予以专门告知;同时,为防止纠纷的发生,保障马术活动的顺利进行,马术项目的经营者亦有必要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世界马术协会和各大马术俱乐部惯例,对自身在马术活动中所承担的法律义务予以事先声明,对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予以明确划分。
青青马术俱乐部声明:作为从事较高风险马术运动的经营者,青青马术俱乐部在与骑乘人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将主要承担安全风险告知、安全设施设置、维护以及必要骑术指导的义务,且青青马术俱乐部将穷尽专业经验在本协议以及后续相关文件中以各种形式谨慎履行各项风险告知义务。至于风险本身,因骑乘人、他人以及马匹的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骑乘人驾驭马匹的能力,取决于其在运动的马背上保持平衡的能力,以及骑乘人能否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要求妥善穿戴安装防护装备等,而此种前提条件非青青马术俱乐部所能决定和控制,因而骑乘人在骑乘马匹过程中,有义务通过遵循青青马术俱乐部制定的有关骑乘安全规范和提高骑乘技能来尽力避免;并且,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对非因青青马术俱乐部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的骑马事故向自己、他人和马匹承担责任。青青马术俱乐部并不也无法为上述风险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青青马术俱乐部在与骑乘人签署本协议前,已就马术活动中的相关风险及本协议制订缘由告知骑乘人,骑乘人对此亦已完全清楚、表示理解并同意签署、遵守本协议书及后续补充文件述及的相关安全规范和免责条款。
一、关于骑乘人
1、骑乘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拟参加青青马术俱乐部部组织的马术活动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亦应在本协议书上签名。
3、骑乘人应当身体健康、心理正常、情绪稳定,具有从事马术运动所应当具有的基本身体和心理条件。
4、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青青马术俱乐部组织的各项马术活动:
1)未经监护人书面同意的未成年人;
2)70周岁以上人士;
3) 任何可能对马术活动的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的生理、心理疾患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各类精神疾患者;麻醉品食用者;残障人士;对高空、高速、颠簸运动过敏者以及精神遭受创伤易情绪失控者);
4) 处于特殊生理时期者,如孕妇、手术初愈者、酒后人士;
5) 有故意虐待、伤害马匹等不良记录者。
特别声明:由于青青马术俱乐部非专业医疗机构,其对拟骑乘人是否可以参加骑乘活动不可能作出完全正确的判断,故,拟骑乘人必须根据上款各项规定的条件,判断自己是否可以从事骑乘活动。即便如此,为最大可能保障骑乘人、他人和马匹的安全,青青马术俱乐部仍有权拒绝拟骑乘人的骑乘要求。
5、骑乘人在训练场严禁从事与骑乘无关事项,不得在训练场嬉戏追逐,妨害他人的骑乘活动。
二、关于防护装备的穿戴
1、 骑乘人在靠近、登乘马匹时和整个骑乘过程中均应妥善穿戴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如 马帽,马靴,防护服、手套等),否则,青青马术俱乐部有权在任何时候阻止骑乘人继续进行马术活动直至骑乘人按照规定穿戴防护装备;但青青马术俱乐部并无随时检查骑乘人是否按照规定妥善穿戴相关安全防护装备的义务。
2、 骑乘人穿戴上述防护装备在登、乘、下马以及以其他方式靠近马匹时,能防止或减少受伤的发生,甚至在事故发生时可能避免严重后果发生,但青青马术俱乐部的上述规定并不意味着保证穿戴上述防护装备的骑乘人不会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三、关于骑乘马匹
1、 为防止马匹因骑乘人骑乘不当而受伤,骑乘人骑乘马匹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包 括但不限于:不得在马厩骑乘马匹;任何一匹马在同一时间内只允许一人骑乘;骑乘人应当按照规范的姿势骑乘马匹等。
2、 为尽最大可能保障骑乘人、他人和马匹的安全,骑乘人在骑乘过程中,有义务听从青青马术俱乐部教练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劝告甚至命令。骑乘人在骑乘过程中有任何不安全因素时,青青马术俱乐部均有权立即予以纠正甚至在 必要时阻止骑乘人继续进行马术活动。因此而导致骑乘人骑乘活动遭受不便甚至阻碍时,青青马术俱乐部并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 如果马鞍等马具在骑马过程中发生松动,骑乘人应当尽快停止马匹的运动并将此情况立即告知和青青马术俱乐部乐部工作人员,以便于和青青马术俱乐部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马鞍松动导致骑手落马造成伤害的潜在危险。
4、 骑乘人在骑乘马匹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应当尽最大可能采取自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慢速度、停止马匹、改变行进方向或远离事故现场等。
5、 不可抗力:
1) 青青马术俱乐部不为自然因素致使马匹受惊而导致的马匹和骑乘人受伤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雷、电、雨、风的影响,野生或家养动物的奔逐、蚊虫的飞临、叮咬等造成的马匹和骑手受惊受伤)。
2)青青马术俱乐部向骑乘人提供的马匹已经青青马术俱乐部严格挑选,已尽最大可能使马匹符合安全骑乘的需要,但动物生理心理的不可预见性以及骑马运动本身所具有的高速性、运动性导致青青马术俱乐部不能也不可能保证提供给骑乘人骑乘的任何一匹马都是绝对安全的,因此如果骑乘人受到人身损害,青青马术俱乐部并不会因提供马匹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除非青青马术俱乐部存在过错。
四、关于马匹安全
按照国际马术协会“马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任何情况下,骑乘人应当善待马匹,爱护马具及俱乐部设施,绝对禁止虐待和伤害马匹的行为。否则,骑乘人将被取消骑乘资格,并对其行为造成的马匹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五、关于保险事宜
鉴于马术运动是一项有危险性的运动,青青马术俱乐部有为骑乘者投保办理相关保险事宜,一旦需要紧急治疗,保险公司将会支付相关医疗费,避免因高额医疗费用无法承担而在青青马术俱乐部与骑乘人之间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但如果骑乘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意外事故或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骑乘人及其亲属不得追究青青马术俱乐部的任何责任,青青马术俱乐部也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安全须知所用术语定义
本协议所用术语按下列解释确定:
1、 “马匹”: 青青马术俱乐部拥有的马匹以及骑乘人买断、认养、寄养在青青马术俱 乐部内的全部马匹;
2、“骑乘”:指骑马人接近目标马匹、登上马背、驾驭马匹、停止马匹、离开马匹到将马匹缰绳交至青青马术俱乐部训马师手中的整个过程。
七、其他:
1、 本(安全须知)告知的目的在于青青马术俱乐部希望以更为 郑重、谨慎的方式履行风 险告知义务,再次敦请骑乘人注意马术运动中的种种安全风险,自觉判断自身骑乘条件,随时检查防护装备,时刻规范骑乘姿势,以及在发生现实危险和事故时能正确自救,以便将马术运动中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